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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广州买车未到手就被撞坏 4S店拒换新车
来源:城市网 | 浏览:[26547]2015/9/3 9:31:40    
  【导语】:女子花50多万在广州一4S店购置了一台新车,孰料提车前工作人员开车时被追尾,于是她提出换车。对此涉事店面却回应称,车子已开票,无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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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女士的哥哥要求换一辆新车,4s店不肯,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新买的轿车没到手就被撞坏,的确令人郁闷。昨日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自己花50多万在广州一4S店购置了一台新车,孰料提车前工作人员开车时被追尾,于是他提出换车。对此涉事店面回应称,车子已开票,无法更换,但可以考虑给车主一些赔偿。有律师表示,车子尚未交付出现问题,购车人有权利拒绝提车、要求换车。

  消费者:必须换辆新车

  市民周女士来自湛江,8月19日,她在广州市华驰福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预定了一台福特探险者越野车,全额付款共53万元。按照约定,8月23日周女士到店提车,但22日中午她突然接到4S店电话。“就说我的车被撞了,让我去看看。”

  令其气愤的是,4S店接下来的处理方式令其无法接受。周女士说:“说什么配合我去定损、索赔。”昨日下午记者在涉事4S店的临时停车场见到被撞坏的轿车,受损部位主要是车尾左侧,左尾灯凹空,左后方车体明显刮花、损坏。周女士称,他们坚持要求4S店换台新车。

  4S店:要么给补偿 要么折价卖

  随后记者在涉事4S店看到此前的事故调查结果,追尾周女士爱车的是一辆上海的货车,事故认定其全责。店面总经理肖先生称,4S店愿意给周女士一些补偿,如果她主坚持要换车,可以提出申请要求4S店回购,“不是原价回购,要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车辆折价评估。”

  客户经理曾广颜称,车子是在工作人员从停车库开到4S店过程中出事,目前正在走程序。但其强调,车子已开发票,周女士就是这辆车的所有人,“我们会配合她来处理此事。”对于换车一事,曾广颜说:“已经开了票,就不能退换的。”

  律师:购车人有权提出换车

  针对此事,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称,交易的完成是以交付、到车管所登记为标准,在没有完成交易的情况下,造成损坏理应是4S店的责任。

  邓刚强调,目前,顾客买新车的目的并未实现,因此客户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换车或者退车。即使折价卖给4S店,因折价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4S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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